皮革廢水含有多種污染物,主要包括:
高濃度有機物:如蛋白質、脂肪和未完全分解的鞣劑、染料等,表現為較高的化學需氧量(COD)和生化需氧量(BOD)。
重金屬:特別是鉻,用于鞣制過程;此外還可能含有鉛、鎘等其他重金屬。
氨氮和總氮:來源于加工過程中使用的含氮化學品。
氯化物和硫酸鹽:這些無機鹽類來自于鞣制和其他工序中使用的化學品。
懸浮固體:包括毛發、皮屑等細小顆粒物質。
硫化物:脫毛工序中使用硫化鈉產生。
針對上述污染物,通常采用一系列處理工藝來凈化水質,確保排放符合環保標準。常用的處理工藝包括:
預處理階段:通過格柵去除大顆粒雜質,調節池均衡水質水量,并進行初步沉淀或氣浮以去除部分懸浮固體和油脂。
主處理階段:
生物處理:利用活性污泥法或生物膜反應器等技術降解有機物,減少BOD和COD。
厭氧/好氧結合處理:先通過厭氧消化降低高濃度有機物負荷,再經好氧處理進一步凈化水質。
重金屬去除:采用化學沉淀法(例如加入石灰或硫酸亞鐵)將重金屬轉化為不溶形式后沉淀分離;對于鉻,還可以應用還原法將其從有害的六價鉻轉變為較安全的三價鉻。
深度處理:包括高級氧化工藝(AOPs)、納濾、反滲透等技術,用于去除殘留的微量污染物,提高出水質量。
污泥處理:產生的污泥需要經過濃縮、脫水處理,有時還需穩定化處理以防止二次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