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環境保護和治理是近幾年被人們日益重視的問題。隨著一系列國家政策的推動,國家、地區對農村環境治污的投入增加,農村污水處理設施也日益普及,但其在運行與維護仍出現設施建好后無進一步投入使用或是在運行管理中質量參差不齊的狀況,使得建好的污水處理設施不能正常運作、持久發揮作用,導致資源浪費和生態環境不能得到很好的處理。
對于農村污水的治理可從以下幾方面進行:
1、讓農村污水處理市場化,尋找可靠的運營方。面對農村污水設施分布小而散的特點,可進行區域性劃分,如以縣為區域,讓有運行能力、技術實力、有信譽的水務公司進行統一運營。以市場化形式可以得到更專業、更具保障的效果。
2、建立監督考核機制.將區域農村污水委托給第三方處理,還應有相應的約束機制,督促和考核運營過程和結果。
3、探索適合農村污水治理的技術工藝。根據農村污水的特點,不斷探索適用于當前階段和便于維護的污水治理技術,以先進的技術為指導,提高處理效率及排放標準。